2015-02-03

因果問答 - 續

問:
佛教常說的因果法則存不存在?例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,十善得人身十惡落三途,殺盜淫業各有其不同的報應,因果貫通三世,等等。如這種因果法則並不存在,那麼決定人類社會貴賤貧富不平等現象的根源是什麼?是智慧、才能、性格的不同嗎?那智慧、才能、性格的種種差別又是什麼導致的?

萬法不離因果法則,廣義是「多因多緣多果」。

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是「一因一果」,是「狹隘式的因果法則」。

「因果貫通三世」是「一果一因」,是忽略「緣」的逆導法,不符合因果法則。

「人類社會貴賤貧富不平的根源」是「因」與「緣」的不同,俗稱「先天基因」與「後天環境」的不同。

[02月16日]關於《因果法則與因明基礎》的解惑釋疑



蘇格拉底的因果法則可歸納三種基礎:「多因一果」、「多因多果」、「亦因亦果」。

一個結果的產生之前,必有無數因所形成,而單一因子不會產生任何結果,即「無緣境」,這是極其重要的哲學觀,基礎中的基礎;重要中的重要,也就是現象界的「第一因」。中國佛教假名「空」;中國道家假名「無」(炁);南傳佛法稱之「淨色」(空間;地水火風;不動名形)。

佛法、道家思想、黑格爾和西方哲學都是唯物主義,世界上只有宗教才是唯心主義,此一基礎是現象界的第一因,務必要十分清晰才行。比如說佛教、道教、儒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和伊斯蘭教都是唯心主義。

老子、莊子、列寧、康德、毛澤東、柏拉圖、馬克思、笛卡爾、恩格斯、蘇格拉底、釋迦牟尼、亞里斯多德等等的人都是唯物主義者,後人看成是唯心主義乃是一種幻覺造成的顛倒;不清楚第一因而造成的。各位不要去深信什麼「哲學大屍」或「哲學叫獸」的看法,然後引述一堆文論又要來信辯論,修行人建議要多多保留,培養「無諍三昧」的藝術。古往今來有不少先哲把第一因假設成「唯心」是起於時代背景不允許「無形實體」的存在,而真正原因是漏洞百出的思想往往有背離因果法則的疑慮,從而產生極其嚴重的矛盾衝突,無法成就出一個圓滿的價值體系。如此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一方面為了逼出價值體系;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流於不可知論,才假設成「唯心」,實際上在先哲的思想體系中都知道第一因是「唯物」。比如說不能假定一個「無形實體」成為第一因,如不然盤石建立在迷信基礎就成就不了形而上,更沒有圓滿的價值體系可言,而任何衍生的辯證會一直錯下去,一直錯一直錯都無從因明,越辯越模糊,誤區越來越大,爭議越來越大,而且本身根本不知道,等於是自欺欺人,最終得到的結論就是缺乏形而上的基礎,卻充滿了形而下的青蛙主義,然後躲在井底去抨擊世界。反正先哲都是唯物主義,假如是唯心主義就不可能發現因果法則,而因果法則也不適用於唯心主義,因為在其中會一直莫名其妙的產生誤區。一言以敝之:所謂現象界因果法則的「第一因」就是物質、盤石,而且百分之百是不動方,假如是動方就不可能成為「第一因」。

上座部佛教在一世紀繼承因果法則,以「因緣」說明。北傳佛教及道教為了方便敘述,憑空杜撰「一因一果」、「一因多果」,可惜這種論點不是「因果法則」,而是忽略緣境變數而產生的一種邪說,也就是忽略誤區,然後自圓其說,便於蠱惑信徒,成就信仰。

各位要知道,現象界的一切都不能違背「因果法則」,而「第一因」正是物質、盤石、不動方。以下例舉三道敘述來簡單因明示範:

一問:《三世因果經》:「今生聾啞為何因?前世惡口罵雙親。今生坐牢為何因?前世見危不救人。」
一答:此是「一因一果」的邪說,而且前世的「前因」無可考,演變成「無因有果、撥無因果」的魔說。

二問:《阿彌陀經》:「舍利弗,彼土何故名為極樂?其國眾生,無有眾苦,但受諸樂,故名極樂。」
二答:無苦而有樂是糞飯不分的一元論,標準的「陽明學說」;典型的唯心主義,此是「無因有果、撥無因果」的魔說。「陽明學說」在五百年來瓦解了中國及東南亞各國的哲學思想,努力研習後往往會產生幻想症而喪失科學觀,後來歐洲人利用「陽明學說」成功腐化中國及東南亞各國,而近代的日本更發現「陽明學說」是超級的思想鴉片,一直用來毒害中國人及韓國人,如今造成思想墮落沉淪,慢慢導致老百姓的性格懦弱,往往不堪一擊而陷入大動盪時代乃至亡國。

三問:《無量壽經》:「聞其名號,信心歡喜,乃至一念,至心迴向,願生彼國,即得往生,住不退轉。」
三答:此是「一因一果」的邪說,而且恆常不壞的「後果」根本不可知,演變成「死無對證、撥無因果」的魔說。

「末法時期,邪師說法如恆河沙。」其實簡易的「因明」不難,可惜眾生顛倒易慘遭邪師腦控而罹患迂腐病。如果各位能經常使用「因果法則」的三種基礎去判經,慢慢就會長智慧,而且增生速度極快,直到無所惑的階段,大致上已經了脫生死大事,至少不會被魔類吞食,情況正如同《卡拉瑪經》揭示了四種保障。

《卡拉瑪經》云:當修行人的心意識能沒有敵意,盡除憎念、不含雜染而清淨時,他於現世已經同時獲得四種保障:

第一種保障:如果有輪迴,如果有善惡業報,我身壞死後,則有可能往生於善處。
第二種保障:如果沒有輪迴,如果沒有善惡業報,則至少於此生中,我活得很快樂,沒有敵意及憎念。
第三種保障:如果惡人有惡報,因為我對他人毫無惡意,所以我就沒有煩惱痛苦。
第四種保障:作惡者可能不受惡報,但是不管輪迴業報是否屬實,當下的我,已經獲得清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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